(一)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赋码机关提出初领请求。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2、受理。符合形式要求的,赋码机关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赋码申请不属于本
赋码机关管辖范围的,即时说明原因。
3、复核。赋码机关对申请材料形式、文字再核对。
4、发证。赋码机关为申请符合要求的机构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二)办理条件
1、申请应当具备的条件:
⑴ 经批准机构批准设立;
⑵ 有规范的机构名称;
⑶ 有稳定的机构地址。
2、初领的条件:符合上述条件,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
(三)申请材料提交
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办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红英
电话:8326578
地址:集宁新区党政大楼8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