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赋码机关提出撤销申请。
申请人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2、受理。符合形式要求的,赋码机关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3、复核。赋码机关对申请材料形式、文字再核对。
4、缴证。赋码机关收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二)办理条件
1、申请应当具备的条件:经批准机构批准撤销。
2、准予换领的条件:符合上述条件,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
(三)申请材料提交
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办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红英
电话:8326578
地址:集宁新区党政大楼8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