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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以机构编制改革高质量发展赋能基层治理

  集宁区聚焦牢牢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战略定位和目标要求,自觉向中心发力、积极为大局赋能、竭力促民生改善,通过按下“增权”加速键,拉动“赋能”进度条,吹响“提效”冲锋号,进一步推动职能和机构合理归位,为集宁区高质量发展增效赋能。截至目前,885项审批事项实现“一窗受理”,“一件事一次办”办件量达到67032件。

  一是按下“增权”加速键 实现“权小责大”向“权责相称”转变。按照上级部署,先后顺利完成了集宁区级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镇街体制改革,对各机构职能体系进行了系统性、整体性重塑。规范机构设置,在区级层面,以构建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为原则,调整了11个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设置了36个党政机构;在事业单位,通过重塑体系架构,撤销了规模过小、职能弱化、设置分散、功能重叠的50家单位,解决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模总量大、“低小散”以及定位不清、职能不清、效率不高等问题,引导编制资源要素集聚重点部位和民生领域;在乡镇街道,围绕党建、社会事务、综合执法等方面职能,设置了“6办1局2中心”和“5办1中心”,明确各自职能定位,完善机构职能体系,构建了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实现“多头管理”转变到集中统一管理,切实解决了“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问题。
  二是拉动“赋能”进度条 实现“分散力量”向“集中合力”转变。成立了集宁区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区委书记牵头挂帅、超前谋划、靠前指挥、全程指导,先后召开多次推进会,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印发了《关于集宁区深化乡镇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工作方案》,对乡镇街道机构和领导管理岗、综合业务岗、平台窗口岗和专职干事岗四类工作岗位进行设岗定责,推动权责、资源力量向基层治理一线下沉。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制定了《集宁区关于公布赋能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对乡镇街道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对应责任事项进行梳理规范,编制明确了乡镇街道87项行政职权事项权责清单,把职责任务传导到基层“神经末梢”,更直接服务居民群众。
  三是吹响“提效”冲锋号 实现“传统管理”向“简约高效”转变。在体制架构上,按照“精简、统一、效能、便民”原则,区级层面对相关部门行政审批职责进行集中整合,坚持简政放权与体制创新同步推进,重新组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全区12个部门的241项行政权力事项及31名工作人员整体划转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实行集中受理、集成服务。在服务流程上,深入推进三级标准化大厅建设,打造了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等“三集中、三到位”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等“五减一优”的改革效果。在集成服务上,转变政务服务大厅按单位设立审批窗口的运作方式,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一枚印章管审批”“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件事一次办”等一系列的便民服务,极大地提升了居民办事效率。(贺慧宇 李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