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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委编办采取三举措 强化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力量

  兴和县委编办从机构职能、编制人员、体制机制三个维度精准发力,系统谋划、突出重点、强化执行,不断提升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效能,持续推进“平安兴和”建设,为全方位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和组织保障。

  一是完善机构职能,筑牢高效运转载体。结合兴和县工作实际,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力量,组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组建四支中队分别对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等八大行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非矿山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对地质灾害、水质灾害、森林防火、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以应急管理局名义,由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开展执法。推动“局队合一”管理机制向纵深发展,形成优化协同的叠加效应。
  二是整合编制资源,打造应急执法铁军。在明确机构和职能的基础上,在现有编制资源内,整合优化编制配备,统筹配置执法资源,进一步充实一线执法工作力量,着力解决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实现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目前,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全部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打造了一支“懂业务、会执法、办铁案”的应急执法铁军。
  三是配套体制机制,强化执法协作配合。建立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和执法大队双向联动机制,形成双向互通、高效协同的良好局面。健全县应急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协作配合机制。明确执法边界,加强上下协作配合,通过厘清执法管辖权限,明晰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形成有统有分、重点突出、各司其职的协作配合体系。(连晓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