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委编办工作动员会召开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2024年8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委编办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李艳青作了动员讲话,就深化政治巡察、配合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李尚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三巡察组全体人员、市委编办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出席会议,市委编办全体人员列席会议。

李艳青强调,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开展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被巡察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同题共答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巡察工作任务。

李尚虎表示,市委编办一定虚心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守纪律规矩,坚决服从配合,全力服务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巡察组指出和反馈的问题,认真抓好问题整改,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把巡察工作成果体现到推动机构编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来。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电话:16647479901;(受理时间为:早8:00至晚18:00);电子信箱:balunsanzu@163.com;巡察组接访地点:党政大楼815室;同时,在乌兰察布市广场巡视巡察宣传栏、集宁区中心广场巡视巡察栏设置意见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20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方面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