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卓资县委编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战略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握“三定”规定的核心要义,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党的全面领导根基
“三定”规定是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载体。通过学习,编办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三定”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这一过程不仅是对机构职能的科学配置,更是对党的执政资源的优化整合,确保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在机构设置上更加科学、在职能配置上更加优化。从根本上看,落实“三定”规定就是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二、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施工图”,“三定”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三定”规定通过精准界定部门职责边界、优化机构职能体系,有效破解了长期存在的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问题。学习中,编办全体干部深刻体会到,“三定”规定的政治意义不仅在于解决机构设置的表层问题,更在于通过制度创新构建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治理体系。
三、坚守法治思维,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
“三定”规定作为中央党内法规,是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成果。集体学习中,编办全体干部深刻认识到,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是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通过明确部门职能权限、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三定”规定为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提供了根本遵循。这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机构改革的路径,不仅强化了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将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四、聚焦效能提升,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三定”规定的政治意义最终体现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上。学习过程中,编办全体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深刻认识到,科学合理的“三定”规定能够有效整合行政资源、提升服务效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正如《办法》强调的“着力优化力量配备,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这正是“三定”规定在服务中心大局中的政治价值所在。
此次集体学习活动,既是一次政治理论的再武装,也是一次使命担当的再强化。编办全体干部一致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把“三定”规定的政治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在深化机构改革、推进治理现代化的征程中展现新作为。
(撰稿:刘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