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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五届乌兰察布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4年8月5日到9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编办开展了常规巡察。12月2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委编办领导班子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
  市委编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委编办情况反馈会议后,市委编办领导班子立即召开室务会、工作会议等,认真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强化组织领导,拧紧巡察整改责任链条
  为全面做好巡察反馈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经市委编办室务会研究,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第五届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报送整改方案及会议情况。
  (三)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任务高质完成
  市委编办坚持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委编办主要领导定期听取责任领导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科室、中心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持续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反馈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虚于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市委编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编委会议精神列入2025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纳入市委编办“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并于2月14日,市委编办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三次(扩大)学习会暨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领导班子和科级以上干部会上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进行研讨交流。
  完成情况:已完成。
  (2)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明确职责准入批准及相关制度作为苏木乡镇(街道)履职清单工作的配套制度,需由自治区层面统一制定。目前,全区苏木乡镇(街道)履职清单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清单工作完成后,自治区相关部门将制定出台清单工作配套制度,待制度出台后,市委编办将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学习研究,严格贯彻执行相关工作机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执行“第一议题”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市委编办室务会研究并制定印发《乌兰察布市委编办“第一议题”制度》,明确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理论中心组和室务会的“第一议题”,巡察反馈意见后,市委编办召开的室务会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4)落实党纪学习教育要求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市委编办室务会研究并通过《市委编办理论学习中心重点学习安排》,明确各阶段的学习内容和具体要求,并及时根据工作实际对学习内容进行完善补充,确保及时完成学习任务。为进一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1月,市委编办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2次(扩大)学习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领导班子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开展研讨交流,全面落实学习教育各项要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履行主责主业有差距
  (1)落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市委编办领导高度重视《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将《指导意见》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3次(扩大)学习会暨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会,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同时,向各旗县市区委编办下达了《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各地落实文件精神;并于2025年2月10日起,利用乌兰察布市委编办门户网站对《指导意见》进行持续宣传,推动《指导意见》见行见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
  (2)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不够全面。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的通知》(乌机编办字〔2025〕10号),要求各部门按照《通知》开展自查工作,目前,各部门已完成自查工作,并报送自查报告。市委编办对2022年新组建成立但未开展评估的5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实地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完成相关情况反馈工作。同时,为进一步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市委编办已制定2025年评估计划,全力做好评估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指导旗县市区编制部门业务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市委编办向各旗县市区委编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安排业务骨干,指导旗县市区开展监督检查自查工作,及时调度旗县市区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机构编制检查力度,目前,涉及巡视整改的3个县区已完成整改工作并报送了整改报告。
  完成情况:已完成。
  (4)个别部门“三定”规定未修订。
  整改进展情况:市委编办对个别部门“三定”规定形成审理意见,经市委编办室务会议通过并提交编委会议审批印发。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履行协调职责不到位
  (1)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够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市委编办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并指导督促各旗县市区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运行机制。目前,市本级和各旗县市区综合执法队伍均已建立了相关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2)规范苏木乡镇(街道)派驻机构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市委编办积极协调督促未建立苏木乡镇(街道)与派驻机构建立统一的管理协调配合机制的地区尽快建立相关机制,明确制度对派驻机构人员考核、负责人任免建议、日常管理等方面内容的要求,目前,各旗县市区均已完成了苏木乡镇(街道)与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协调配合机制的建立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3)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后续工作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经逐项查阅部门三定规定,对市本级挂牌机构进行梳理,市委编办室务会研究并形成《关于调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挂牌机构事项》,印发《关于调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挂牌机构的通知》,明确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加挂乌兰察布市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同时,向各旗县市区下发《关于规范党政机构加挂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牌子的通知》,逐部门梳理,及时清理因议事协调机构改革未撤销的部门挂牌,目前,各旗县市区均已全面各项清理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
  (1)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全面。
  整改进展情况:市委编办室务会研究并修订完善了《乌兰察布市委编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明确每年研究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次数、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等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了意识形态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等内容,对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和安排部署,并邀请专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和2024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
  整改进展情况:市委编办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了意识形态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等内容,对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和安排部署,并就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市委编办室务会研究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委编办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管理制度》《中共乌兰察布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建立《党员干部网络账号登记备案管理台账》,指定专人对账号发布内容进行监管。并组建审查小组对自公众号创立以来的1199篇信息进行了审查,修正完善2篇表述错误信息,删除1篇来源有误信息,形成了信息自查报告。同时,严格执行信息“三审”制度,信息发送前逐级填写信息审核表,并录制了《机构编制部门信息撰写培训》视频,上传至微信公众平台,同步要求旗县市区传达学习。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深入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进展情况:市委编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2025年度市委编办机关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总结回顾2024年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2025年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结合市委编办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市委编办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市委编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市委编办室务会研究部署廉政风险排查相关事宜,审议通过了《市委编办关于开展2025年度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市委编办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科、中心上报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汇总梳理,并经市委编办室务会审议形成了《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市委编办领导班子成员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和《市委编办科、中心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危害性和影响程度,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评估,确定了风险等级。在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前,市委编办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各支委成员普遍开展了会前谈心谈话。市委编办纪检委员与各科、中心负责人普遍开展了廉政谈话,进一步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确保各项任务有效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
  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加班用餐审批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市委编办室务会审议并修订完善了《乌兰察布市委编办工作人员加班用餐审批制度》,重新设计了加班用餐审批单。巡察反馈意见后,办机关加班用餐审批单均按要求完成填写。
  完成情况:已完成。
  (2)财务制度制定不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对现行的财务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市委编办室务会审议并修订完善了《乌兰察布市委编办财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了《乌兰察布市委编办现金使用管理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3)财务管理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通过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招录了1名财务人员,待7月份入职。现阶段,经市委编办室务会研究,已明确了出纳人员、会计人员、审核人员及其分工,符合记账人员与审核人员进行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要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比较薄弱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落实《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已向市直机关工委上报《乌兰察布市委编办党支部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提前换届选举的请示》,待批复后按照《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换届选举。
  完成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已于2025年3月6日向市直机关工委上报换届选举请示,待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后,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预计2025年5月前完成。
  (2)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求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市委编办召开机关党支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从严从实做好学习研讨、谈心谈话、问题查摆、整改落实等具体工作。会上,支委成员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对照检视存在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对工会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24年12月10日完成市委编办工会委员会换届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2.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1)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市委编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2025年1月起,已规范市委编办室务会会议程序及记录,涉及调整干部议题均逐人逐项表态。2023年至今的干部任职已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干部任前考察不细致。
  整改进展情况:市委编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市委编办组织专人对2020年干部选拔程序进行了自查,同时,2025年1月起,调整干部时严格落实《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做到了文书档案一页不缺,相关程序一项不漏。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干部交流轮岗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2025年1月,市委编办对10名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其中对6名干部的职务职级进行了调整,4名干部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
  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未建立
  2023年6月审计反馈“存在固定财产未入帐”的问题,整改工作未做到长期坚持,在同年10月购买平板电脑支出4430元,仍未记入固定资产。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市委编办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组织财务人员对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文件制度进行专题学习,将2023年10月购置的平板电脑登记入账,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系统,同时,对市委编办机关固定财产进行摸底排查,严格按照《市委编办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将全部固定财产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系统,并明确专人做好固定资产及时录入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计划
  (一)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市委编办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在支部年终考核和党员干部实绩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执行纪律到位、督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以抓好巩固深化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坚决抓好制度落实,确保长期发挥作用。切实做到“开好前门、严堵后门”,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立足工作职责,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把抓好巩固深化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契机,紧紧围绕“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闯新路进中游”,全面做好进一步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持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健全与中国式现代化乌兰察布相适应的机构职能体系和体制机制,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乌兰察布新篇章提供机构编制和体制机制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474-8321005;电子邮箱wlcbswbb@163.com。
  

 

                                                                                  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