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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编办2015年党风廉政工作汇报
时 间: 2015-11-20        来 源: 兴和县编办

    2015年,我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十八大、中央、自治区、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重要部署,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强化服务,务求实效,进一步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抓好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为帮助干部职工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党的兴亡的高度来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坚定干部职工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筑牢干部职工反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深入学习十八大报告精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报告精神上来,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开展和落实。
    2.认真搞好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增强发展观念。 
    3.组织全办人员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领导讲话材料等,使全办工作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搞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4.开展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活动,全年安排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学习相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组织全办人员观看反腐倡廉正反两面的电教片,做到用正面典型引路,用反面事例教育人,从而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干部职工在行政勤政过程中自重、自警,身体力行,自觉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
    5.以宣传正面典型和先进人物为重点,号召全办党员干部向先进单位和模范学习,用先进典范照亮自己,同时培养树立本单位的先进典型,一人先进,全体看齐,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推动党员干部自觉搞好文明优质服务,树立廉洁高效的质量技术监督形象。 
    二、突出重点,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好本级政府机构改革实施工作,坚持贯彻权责一致的事权配置原则,认真做好部门“三定”工作,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其承担相应责任,着力解决权责脱节、有权无责、有责无权、权责不对称等现象。力求通过“三定”工作,使改革的成效真正体现出来,使改革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2、切实加强机构编制日常工作,坚持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原则,坚持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和“五个不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报告制度、公开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使机构编制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3、以开展机构编制督查,查处吃空饷现象为抓手,会同县纪检、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县直及乡镇各部门进行督查,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
    4、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和完成市编办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加强纵横联系、协调沟通,进一步争取市编委、县委县政府、各单位对我县机构编制工作的广泛关注与支持,形成合力。
    5、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工作成果,重视机构编制工作经验的总结和理论研究,加大机构编制信息的收集、提炼和报送工作力度。
    三、抓好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艰巨而繁重,为使党风廉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协同配合,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倡廉工作体制。
    1.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对全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把手与两名副职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两名副职分别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2.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亲自部署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并抓好落实,其他班子成员做到党风廉政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成立办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政风行风情况、组织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且是做好检查记录,作为年底考核的依据。
    4.定期召开例会,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下阶段工作。
通过一系列措施,增强干部职工廉洁意识,逐步增强“五种意识”,即:自律意识、政策意识、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意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意识、管好身边人意识。同时实行“三负责”:真抓实干、常抓不懈,对党的事业负责;加强监督检查,防微杜渐,对班子成员负责;是严管重教,对全体党员干部负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认识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四、健全机制,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 
    1.进一步的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并将党风廉政建设所有制度规范合订成册,切实做到工作程序化,活动内容规范化,以健全的制度保证廉政建设工作规范运作。
    2.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的规定,建立健全个人廉洁自律档案。
    3.定期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会议情况上报。
    4.大力推行办事公开,提高优质服务,方便办事人员;公布工作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沿用以往的公开方式的同时,设置意见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从而不断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
    五、强化过程监督,落实预防措施 。
反腐倡廉工作是我办今后一项重要的任务,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融监督于日常具体业务之中,引导党员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做到警钟长鸣。
    1.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集体决策,民主管理,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增强领导工作的透明度。
    2.倡导文明办事,依法行政,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的质量。
    3.县纪委向我办配一名党风廉政监督员,对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进行监督,使我办党风、政风公开透明,阳光管理。
    4.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打好群众基础,树好社会形象。 
    2015年我们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和新情况,结合我办实际,不断探索新的途径和对策,着力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 




                                                       兴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