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通过了机构改革涉改部门“三定”规定拟制及其他部门(单位)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乌兰察布卓资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乡镇改革、政策性人员安置、教职工编制调整等事宜,会议审议研究了有关拟调人员事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九个必须”,把握四个原则,进一步完善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体制机制,立足机构编制主责主业进行长远布局,凝聚合力、优化配置、提升效能,为推动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参照上级部门“三定”规定的职能职责,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明确“三定”规定制定流程,确保指导审核工作严谨、细致、精准,进一步提升全县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引流”作用,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加大动态调整力度,把有限的编制资源精准用于保障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基层一线用编需求,着力解决基层“小马拉大车”问题,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要加大统的力度、坚持稳的基调、做好人的工作、执行严的纪律,严格按时限要求,及时调整到位,确保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以机构改革新成效推动卓资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